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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龙门阵] 妈妈们坐不住了!5.7亿元疫苗未经冷链流入18省,有筠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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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3-20 12: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img]禁止外链[/img]


    请求筠连食药监严查,
    看筠连有没有!



    昨天的朋友圈,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新闻,大概就是这条“涉案5.7亿元疫苗未经冷链流入18省,专家说:这是在杀人”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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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顾


    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透露,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看过这则新闻后,小编在震惊之后又产生了很多疑问,也许你心里也有这样的疑问:

    被查获的疫苗有哪些?

    这18个省是哪18个省市?

    涉案的母女俩,从2010年开始非法经营,6年啊,为什么没有发现?

    有没有检测手段可以判断,该疫苗未经冷链运输的产品?

    如果注射了这批劣质疫苗,为致命吗?如果产生不良反应,是否有相应的赔偿制度?
    ……



    被查获的疫苗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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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获的疫苗

    根据现有的报道,被查扣的疫苗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100余箱20000余支。

    何为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口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不过,这些疫苗并非“伪劣”疫苗。

    据济南警方介绍,这些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18个省
    到底是哪18个?


    相关报道中提到,这些疫苗可能销往了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市。
    [img]禁止外链[/img]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食药监部门已就此展开核查,核查情况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
    还有一些省市卫生部门也向公众发布信息,”未采购“或“未涉及本地区”。[img=0,1]禁止外链[/img]
    图丨澎湃新闻截图
    上海、广东、海南、江苏等地区卫生部门表态。

    据济南市食药监局发布的消息,其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但新闻中提到的“18个省”的具体名单,消息内未说明。

    人民网南京记者也在傍晚的一则报道中提到「先后联系了济南市食药监局、山东省食药监局,但仍未获悉涉及的18个省市名单及协查函的具体去向。」

    这份名单也让家里有孩子的市民很操心,很多人在网上询问:
    [img]禁止外链[/img]为什么没有公布具体名单呢?毕竟新闻大标题里“这是杀人”几个字,已经让我们这些医学小白心慌慌了。


    6年啊!
    为什么没有发现?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2009年,庞某卫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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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抓捕庞某卫女儿孙某现场

    已经判刑,居然在缓刑期间犯下涉及5.7亿元金额,数百万支劣质疫苗的巨案。
    哪里来的胆量和机会!!澎湃新闻随后的报道中,曝光了这一案件中的“体外循环”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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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流通中的“体外循环”示意图 (制图:龙慧)丨澎湃新闻

    撇开疾控监管的漏洞,作为医学小白的小编还是有个疑惑:既然是”杀人“的勾当,为什么6年中都没有出问题?没有被发现?

    一位医学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劣质疫苗不像假药或者食品安全一样对人体有那么显著的短期直接危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庞某机会。



    过期、变质疫苗有何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过期、变质疫苗带来的「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

    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而其他的风险,例如因储存不当导致污染或抗原变性引起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较小」。
    这次发现的疫苗中,有水痘、甲肝等疫苗,对于甲肝、水痘等疾病,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而放松警惕,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



    疫苗产生严重副作用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个体差异、2、疫苗作用机制不明;3、杂质与掺假。其他……   

    还有一点我们应该知道的是,疫苗本身就是一个“模拟”坏蛋,模拟一次袭击,让身体产生免疫,所以它本质上是不安全的。

    这里的安全,应该是指疫苗的风险在人体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比如短暂的、常见的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但因此获得的收益远大于风险,所以得到认可和推广。
    疫苗之祸    [img]禁止外链[/img] [img]禁止外链[/img]       2013年湖南广东四川有4名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         [img]禁止外链[/img]       山西疫苗事件。2010年03月17日,据有关媒体报道,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          [img]禁止外链[/img]        2015年,厦门江头男婴接种麻风疫苗MR与乙脑疫苗后濒临死亡          [img]禁止外链[/img]       2013年成都1岁半男孩服用脊灰疫苗糖丸后致左腿瘫痪。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该状况出现的概率为几百万甚至千万分之一,这是成都市第一例因接种脊灰疫苗出现的异常反应个案。         
             
    怀疑自己接种了未经冷藏的疫苗,该怎么办?


    1、可拨打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进行咨询;
    2、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种咨询:0971-8806093;
    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电话:0971-8239004。



    产生不良反应,如何索赔?

    关于这个案件里,具体会怎么做,小编也在关注同行报道,等待有关部门的信息。

    说说其他一些疫苗不良反应事件的赔偿:
    2013年《南方都市报》刊发的调查报告《疫苗之殇》中披露,中国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惨的国家——每年至少都会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或死或残。

    怎么赔偿?

    2008年底实施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如遇疑似异常反应,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有争议时,可向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再有争议,可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

    但是,我们从以往的新闻报道中、看到疫苗之祸频发,但事件中的受害者总是面临着鉴定难,赔偿少的尴尬境地。
    [img]禁止外链[/img]
    2005年10月,北京丰华中学高三女生冉冉(化名 18岁)在告知医疗人员自己正发烧的情况下,仍被医院告知“没事”。在被注射免费的麻疹疫苗后,冉冉出现多种不适,至今已经瘫痪在轮椅上十个年头,如今她已经28岁。今年3月16日,二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据《疫苗之殇》统计,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家庭,「80%以上被判定生病和疫苗无关」、常常面临「具体赔偿没有法律支持、地方补偿数额过低、错过及时的救治……」


    [img]禁止外链[/img]  他山之石
    英、美、日等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进行专门立法,补偿条件、程序、支付范围、资金来源等都被做出细致规定

    英国于1979 年通过疫苗伤害补偿法(Vaccine Damage Payments Act)规定,只要当申请人符合疫苗受害之相关性,其受害残障程度到60%(相当于失去一只手的拇指和四个手指的程度),即给予12 万英镑(将近120万人民币)的免税补偿金,以减轻受害者或照顾者现在或未来之经济障碍,并采一次性统一金额方式给予补偿。

    日本同年通过的《医药品副作用被害救济·研究振兴调查机构法》也规定只要遭受伤害并达到一定程度,接种人即可获得相应的救济,包括医疗补贴、障碍年金、障碍儿养育年金、遗族年金等七种定额补贴。
    [img]禁止外链[/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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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综合自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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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3-23 22:3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
    不能让疫苗成为商品,国家一律免费,出了问题一律执行国家赔偿。我国应立法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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