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常见的腹腔镜切除胆囊手术,本来常理是做了手术后两三天下床,四五天出院的手术,却让我出院后又重新回到医院,重新开了两刀,再住了17天院,险些小命都没有了,给我带来的伤害和打击无法想象。而医院处理这事的态度更让人无法理解。
2011年1月17日,我因为胆囊息肉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1月22日出院。出院后第2天即1月24日半夜,腹部突然剧烈疼痛,遂到当地医院求治, ct显示腹腔积液。当地医院(明白是第一次手术出了问题)建议回宜宾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所以于1月25日重回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当天经诊断后立即进行了手术,手术后诊断为:胆囊切除后胆漏,胆汁性腹膜炎,急性阑尾炎。第二次手术后在医院共住17天院后出院,自付医疗费1万6千多。出院后经病例了解发现:在第一次腹腔镜切除胆囊的时候,损伤了我的右副肝管,所以胆汁从损伤处流出,在腹腔形成积液,同时流出的胆汁腐蚀阑尾引起阑尾发炎。所以导致第二次手术同时开了两刀。一是开腹腔,清理积液, 修补损伤肝管,为使肝管损伤处愈合好,安插t管5个多月。二是开刀把发炎的阑尾切除了。
第二次手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经济也增加了沉重负担。安插t管的几个月里生活极为不方便,不能上班。第二次开的这两刀后,身体免疫力下降,老是感冒,腹胀,食欲低下,还有一些不可预见的后遗症,在将来都有可能发生,比如:黄疸,胆道反复感染,肠梗阻,肠粘连等等。以致我腹部稍有不适,就惊恐万分。
我认为这些伤害,都是第一人民医院在第一次腹腔镜手术中操作不当,不仔细,损伤右副肝管造成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但多次与医院沟通后,医院都说无任何责任。说副肝管太小,和组织包在一起,手术时不易看见,被损伤是很正常的并发症。(大家可以设身处地的想想,假如事情发生在你自己或亲属身上,一个腹腔镜手术做成这样,你还会不会认为是很正常的并发症,就当没事一样。)凭空想象没有道理,于是出院后我查阅很多资料,咨询了很多相关医生,律师,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等,都认为医院有责任。口说无评,2011年7月12日,我在四川临港司法鉴定所申请做了司法鉴定(川临司鉴所【2011】临鉴字第543号),鉴定结果是:医院第一次腹腔镜手术损伤右副肝管存在医疗过错,并与我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等级为9级。
拿到结果后我又到医院,医院还是不承认有责任。只要求同他们去做医学会鉴定。而医学会鉴定的成员都是医院的医生,可以想象结果会偏袒谁。还有到法院起诉的话,费时费神费钱,对一个本来就受到打击的普通老百姓来说耗得起吗。医院明显就存在的过错,为什么一再推卸?
陈述这样的事实,我只想让大家知道并关注。在网友,各种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下,看医院最终会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会在各大网站论坛发帖,陈述最终的解决结果。并不遗余力的维权到底!联系qq:29129602
一、 相关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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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种论文对发生胆漏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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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手术原因分析①重视程度不够.技术操作不熟练.未遵循操作原则。②术式及时问选择不当。③过分信赖B超检查结果,忽略了术中胆道造影的重要性。作者:四川省宜宾市一医院普外科 黄君 李君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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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只要在术前做好充分的预备,术中严格遵循胆囊切除术的操作规范,正确处理胆囊管和胆囊床,术后胆漏的并发症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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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做到以上几点,并时刻想到有这种解剖异常情况,右肝管和右副肝管的损伤是可以预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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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手术经验不足、 误认和靠近肝外胆管锐性分离是损伤肝外胆 管和副肝管的主要原因; 胆囊管和胆囊床处理欠妥是残端漏和渗漏的重要因素。结论 遵循手术规范化原则, 紧靠胆囊钝性分开Calot三角, 辨认 清“三管一壶腹”的关系, 正确处理胆囊管和胆囊床是预防胆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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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操作与经验的欠缺,技术不娴熟,思想麻痹大意,胆囊三角区炎症粘连、解剖不清是造成胆漏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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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正确的手术方法,熟练的手术操作,充分的引流是预防损伤性胆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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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损伤原因是操作不仔细,对肝外胆管的变异认识不足。结论良好的胆道外科意识、精细的手术操作是避免右副肝管损伤的关键所在。
三、 类似案例法院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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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手术后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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