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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龙门阵] 屡触法网数“进宫” 宜宾筠连男故意伤害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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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8-26 12: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李田钟 李艳)近日,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屡屡犯案,多次被判刑和行政拘留,此次因故意伤害罪,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陈某,1985年12月27日因调戏侮辱妇女被劳动教养三年;1991年10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1年8月22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3月14日刑满释放后,陈某不思悔改,屡触法网,至2013年2月10日止,先后因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九次。

      2013年3月20日晚,被害人刘某在其工作的保安室外见陈某向其走来,因为陈某之前的种种劣迹,刘某怀疑陈某会对自己不利,便用白色粉末向陈某撒去,随即陈某将刘某左眼打伤。经鉴定,刘某左眼眶顶壁骨折评定为轻伤;左眼部外伤致左额叶脑挫裂伤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评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劣迹斑斑,是累犯,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且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为此,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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