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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男婴被当死婴丢进厕所”医院的底线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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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5 18: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10月26日,刘冬梅在佛山一家医院早产生下一名婴儿,护士告知家属是女婴且已死亡,并将婴儿装进塑料袋丢进厕所。随后赶到的亲属发现婴儿还在动,并且是男婴。事后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当事医生未使用仪器检测,只根据经验判断。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
      悲剧从不照顾演员的感受,总是按自己的逻辑演进。医患关系剑拔弩张,已经泛化为全民焦虑,佛山活儿当死婴事件以极端残酷的方式,再度撕开医德裂口,飞溅淋漓的鲜血。
      值班曹姓医生并未参与给孕妇刘冬梅接生,而是让两名护士处理;明明是男婴,护士却告诉家属是女婴;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诊断,凭肉眼就判定婴儿的生命状态;将“死婴”胡乱塞进袋子,像垃圾一样丢弃在厕所……一步错,步步错,莫非人类已经无法阻止医德滑坡?医院、医生总在抱怨患者不信任,试问如此医德,焉能叫人信任?
      表面看,医务工作者责任缺失、医疗规程不被遵守是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而根子还在于对生命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别的都不说,即使该婴儿不幸夭折,就可以胡乱塞进袋子,像普通医疗垃圾一样随便丢到厕所里吗?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十月怀胎寄寓了亲人多少情愫,即使婴儿没能睁开眼看母亲一眼,毕竟作为生命形式存在过,而不是垃圾,应该得到最基本的尊重。
      2003年,英国一位早产病婴的去留曾引起社会热议。一位名为夏洛特的早产3个月的婴儿,出生时体重仅有450克。自出生之日起,夏洛特就一直在医院靠输氧维持生命,且数次呼吸停止被抢救过来。医生们都认为即使她能够活下来,面对她的也是“极其残酷的生活”。医生们向英最高法院提出请求,如果夏洛特再次停止呼吸(请注意这个前提),他们可以放弃救治她。最高法院允许医生请求,但提出“让她在其至爱之人温柔的体贴中走完人生旅途”……一位连自主呼吸都不会的早产儿生死,最后要最高法院调停,说明了什么?
      人类之所以高贵,亦在此。懂得敬畏生命,才有不忍之心、怜悯之心、恻隐之心,才拥有了尊严的前提,才有资格成为万物之灵长。因此,敬畏生命亦因此成为社会的底线伦理。当一个社会,到连生命都不敬畏,还有什么值得尊重?道德、伦理、财产、契约、诚信……算什么?
      医生不敬畏生命,才敢把没钱的患者赶出医院,任其自生自灭;司法不敬畏生命,才有那么多的“××死”;商人不敬畏生命,才会生产出那么多连自己也不敢吃的“毒食品”;司机不敬重生命,撞伤不如撞死,宁愿倒车反复碾压也要把受害者弄死为止;社会不敬重生命,2岁小女孩子被车子碾得血肉模糊,十几位路人皆掩面而过……
      医德、伦理底线一再被拉低,不管是阶段性抑或制度性,我们必须要有正视、反省的勇气。公开“病情”,集体“会诊”,询求医治的方案,重振人心世态,再也不能让社会道德置于“光滑的斜面”,一直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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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5 22: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成都
    我看了这个新闻,直接怀疑那个护士是怎么从学校毕业的,又是如何奇迹般的在那个医院应聘上的。NND,拿人家的命不当命呀,你以为你是牛头马面呀,说没就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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