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62|回复: 0

    [网友报料] 一未成年人偷盗7个下水道井盖获刑6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8 1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正义网重庆9月6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舒恒孝)2013年6月1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系未成年人不署真名)准备将凌晨偷的污水井盖卖给收废品人的时候,被警察抓获。经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起诉后,9月5日,该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据李某交代,他是四川筠连县人,今年17岁,父亲去世后,母亲到山西打工。去年10月,他和朋友一起到重庆市南川区打工。最开始在工地上打工,后来和工地上的老板吵了一架,结果丢了工作。之后,他就一直在网吧上网,用光了之前打工挣来的钱。他想找工作也找不到,就将手机卖了,失去了和家里的联系。最后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只好铤而走险打起了偷下水道井盖的主意。

      李某说他一共分四次偷了南川区鼓楼坝广场和新华步行街附近的7个下水道井盖,每次作案都是在凌晨2点左右。作案前,他先观察作案地点有没有人经过,等没有人的时候就去寻找没有密封好的下水道井盖,然后将井盖提起来,挪到下水道口旁边。由于井盖太重,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抱不动,又没有可运输的工具,他就在街上找了个人力垃圾车,将井盖放进里面,运回他的出租屋后,再将人力垃圾车放回原处。等到第二天上午,他再将偷来的井盖卖给收废品人员。

      今年6月12日上午,李某在第四次销售偷来的一个下水道井盖时,废品收购人员感到他的形迹可疑,以现在废铁便宜不收为由,假装骑车走了,然后打110报了警。李某追上来表示便宜些出手。废品收购员为了稳住他,答应去看看。到了李某的出租屋,废品收购员以身上没有零钱要出去换钱为由,将李某骗出出租屋后,赶来的警察将李某抓获。

      经鉴定,被偷的7个下水道井盖价值人民币2785元,李某却以180元的价格低价出售。

      被李某盗走下水道井盖的鼓楼坝广场和新华步行街,是南川区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而且到上学和放学的时候,经过步行街的学生也很多,被偷下水道井盖的污水井至少都有四、五米深,如果有人不小心掉到污水井里面,后果不堪设想。

      南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市政机关设置的下水道井盖,足以造成不特定人员失足跌落造成人身损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因此以李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李某尚未成年,且有坦白行为,检察官建议从轻处罚。9月5日,该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李某作出一审判决。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