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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万象] 五盗贼主动投案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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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9 00: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经报讯(谢小梦)近日,云南盐津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盗窃的案件,被告人罗某等人多次盗窃之后内心愧疚,并认真悔过,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开庭审理,因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轻判。

      2012年9月21日,被告人罗某、许某等人在四川筠连县闲玩时伺机盗窃摩托车,将停放在筠连县妇幼保健站的一辆红色摩托车盗走,之后又流窜于四川与云南之间多次盗窃,罗某、许某多次纠集他人盗窃五起,盗窃数额19124元,罗某得赃款1310元,被告人吴某参与盗窃三起,盗窃数额3014元,被告人吴某某参与盗窃三起,盗窃数额16235元,被告人谭某参与盗窃一起,盗窃数额137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务,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盗窃中罗某、许某其主要作用,系主犯,犯罪后,5被告人认真悔过,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单处被告人吴某某罚金6000元,单处被告人孙某罚金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都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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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10 16: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偷摩托车的太多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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