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香味 于 2014-1-15 14:23 编辑
27年前,因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怀孕三个月的高女士来到计生部门做了人流手术,此后她再也没有怀孕。27年后,一次偶然的检查,才发现自己体内被安放了避孕环。1月14日,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遭遇的心酸事。
今年57岁的高女士家住筠连县孔雀乡。1980年结婚后,她生育了一个女儿。就在女儿三岁时,高女士又怀上了第二个孩子。筠连县属于高山地区,按照地方政策,夫妻双方第一个孩子是女孩且年满四周岁后,可以生育第二胎。因当时不符合第二胎生育政策,怀孕三个月时,高女士到筠连县计生委做了人流手术。
一年后,高女士夫妇符合当地生育政策,当她与丈夫商量再要一个孩子后,她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因家住农村,高女士又迟迟不能怀孕,四年后,高女士的丈夫与她离了婚,女儿随前夫生活,从此高女士便独自一人过日子。
“离婚后,我不敢结婚,因为我不能生育。”高女士说,没离婚之前,她曾四处求医,但均未找到病根。离婚后,她便放弃了医治。直到2012年10月生病住院,她才找到始终不孕的原因。
高女士说,2012年10月,她因身体出现大出血而生病住院,住院期间,医生为了解病情而为她做了全身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高女士体内有一个避孕环。
“安置避孕环为什么不告知我呢?”高女士说,要不是生病住院,她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身体内被安放了避孕环。因自己久久不能怀孕,老公与其离婚,让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高女士称,她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她一个说法,并赔偿其损失。 2013年12月,筠连县计生委免费给高女士取出了避孕环。
筠连县计生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为高女士做人流时可能并未签《知情同意书》就给安了避孕环,导致高女士并未获得知情权、选择权。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力求妥善处理。 来源:宜宾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