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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筠连24岁男子与13岁“女友”发生性关系自愿也涉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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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2-12 13: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澳大利亚
    宜宾筠连县青年男子张生(化名),在成都务工期间与武胜13岁少女小苗(化名)网恋。2013年10月的一天,在武胜县城一家宾馆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因涉嫌强奸罪,张生已被逮捕,即将移送检方起诉。

    明知对方未满14岁发生关系

    2013年暑假,小苗在一个QQ群中认识了网名为“情葬乱坟岗”的好友,这个人就是张生。张生时年23岁,家住宜宾市筠连县,在成都一工地打工。随着感情不断升温,2013年10月初,张生主动请求小苗做自己的女朋友。小苗答应了张生的请求,并告诉对方自己只有13岁,系初中一年级在校学生。

    小苗向张生吐露了自己的烦心事,由于数学成绩不好,想辍学打工。得知这一消息后,张生迅速给小苗留言:“我现在工地上有点忙,等我忙完了,就来武胜接你到我这里(成都)耍。”

    2013年10月24日,张生如约来到小苗所在的场镇。当天放学后,二人一同乘车前往武胜县城。当晚,张生和小苗在武胜某宾馆内发生了性关系。次日,二人在结伴前往成都途中被警方拦下。

    的士司机报信找回离家少女

    原来,由于小苗整夜未归,其母第二天到学校了解到女儿和一个陌生男子离开后,随即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由于小苗家长不知道她的手机、QQ号码,警方便发动其亲属参与寻找。当天13时,一位亲戚通过QQ找到了小苗,并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在母亲多次电话劝说下,小苗最终说:“我要走成都耍几天,是和男朋友从武胜坐的士走的,现在已经在高速上了,你莫管我。”

    约十多分钟后,就在民警和小苗母亲焦虑之际,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我们现在进入蓬溪境内了……”打电话的人正是出租车司机。原来,当时车进入服务区,张生小苗上厕所忘了拿手机,早就觉得情况不对的司机,用小苗手机回拨了电话。14时许,在成南高速蓬溪站出口,警方早已在此等候。(张翅 邓成满)

    犯罪嫌疑人的忏悔

    昨(10)日,在武胜县看守所,张生表示,给她和家人造成了伤害,罪过!真是罪过!

    记者:在发生关系之前,你知道对方的真实年龄吗?

    张生:她在QQ上留的资料是17岁。她后来在QQ里也告诉过我。

    (办案民警插话:警方掌握了相关聊天资料,证实张生事前清楚小苗的真实年龄,以及就读的学校、班级。)

    记者:你不知道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将被作为强奸论处吗?

    张生:我先前真的不知道,再说了我们是自愿的。这个对方应该可以作证的。

    (办案民警插话:关于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对方的确给你作了证,但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和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女方是否自愿,均将以强奸罪论处。)

    记者: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张生:我很难过,给对方的身体和她父母的心理都造成了伤害,无论咋判我都认了。如果能给她带个话,我想对她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学习。(言毕沉默大约1分钟后突然抬头)我真的爱她。

    (办案民警插话:你目前最该做的是如何取得受害人及其家人谅解;你是成年人而对方是幼女,年龄差距太大,这个‘爱’字不能随便说的。)

    张生:我家亲戚和老公差了20岁。

    (来源:成都商报记者 张翅  邓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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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2-12 18: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楼主,判了多少年啊、、
    发表于 2014-2-13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哎 可惜了  不懂法律知识的后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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