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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增三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税费有返还 高考要加分
彭传洲 宜宾晚报报道 昨(26)日,笔者从屏山县有关部门获悉,屏山县于日前被省政府批准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珙县、筠连县也同时被确定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2009年,兴文县被确定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是可享受国家、省上的8项税种返还地方政策,包括增值税、一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
二是可享受相关费返还地方政策,包括矿权出让费省级部份、退耕还林补助费、水资源费、育林基金等。
三是可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得到的比例和金额比一般县高。
四是可得到国家、省上重大项目及资金方面的更多倾斜。
五是可纳入《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功计划》的实施范围。
六是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对文考考生而言,少数民族考生一本院校(含提前批次)加25分,二本及二本以下批次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一本院校(含提前批次)加10分,二本及二本以下批次院校加25分,加分上线(指先加分,再算是否上线)。艺体考生则实行少数民族文考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加分上线;专业成绩上了省控线后,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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