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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殷关怀] 宜宾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蔡晓鹏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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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28 1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宜宾教育网

                                                            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

                                                           大力提高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水平

                                                             宜宾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蔡晓鹏

                                                                            (2011年11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目的在于总结和推广中央7号文件下发以来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9月14日教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体育、艺术2+1项目”的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提高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关心支持。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首次以中央名义发布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7号文件,是新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亲切关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决策。7号文件特别强调:“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基础。”“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是个人健康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根基,而且是整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并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7号文件发布后,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一系列工作会议予以贯彻落实。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国家把学校体育工作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身体好是工作好的基础,是学习好的本钱,是幸福生活的前提。没有健康的体魄,知识再多,本事再大,也不能大有作为,也谈不上有自己的幸福生活。今天,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已经成为教育、家庭和社会的共同需求,是培养健康、健全的优秀人才的必须选择,是社会、家庭对教育的新的要求和希望。我们必须强化“千好万好,身体好才是第一位的”理念,强化“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我们要站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更加坚定的自觉性贯彻落实好中央7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教育部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大力提高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水平。

          二、总结成绩,正视问题

          自中央七号文件下发以来,全市学校阳光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可喜局面:

          一是体育工作地位真正在得到落实。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已经把体育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实现了体育教育常规化,体育活动常态化,人员、经费、时间等得到保障。据我局最近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在体育和艺术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的专项经费常年达到学校公用经费总数的10%以上,基本保证了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正常开展,得到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观念深入人心,重视青少年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是我市阳光体育运动得到上级充分肯定。2010年,我市被教育部、团中央、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翠屏区被表彰为“阳光体育”先进地区。今年,南溪区、江安县又被省教育厅推荐给教育部表彰为“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自2008年来,我市连续承办了全省中学生田径、篮球、足球、定向越野比赛,参赛运动员达到4000多人,极大的促进了我市与其他市州的体育交流。在全省体卫艺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阳光体育运动工作专题经验交流介绍。  

          三是青少年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得到激发提高。中央7号文件下发后,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在越来越大的面上,学校从“要我开展”转变为“我要开展”,学生从“要我锻炼”转变为“我要锻炼”。如今,孩子们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跑起来、跳起来、动起来,已经蔚然成风。热爱体育、参加锻炼、崇尚运动已经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成为许多校园的亮丽风景。
      四是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改善。随着运动的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改善,正在向着良好方向发展。衡量阳光体育重要指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我市上报的学校从 2007年不足1%到2010年达到91%,已位居全省前列,这充分说明了学校高度关注学生体质健康情况,从关注运动形式向关注运动结果转变。很多校长和老师反应,通过阳光体育运动,集体活动时学生晕倒的现象少了,孩子们的精力更旺盛了;许多家长反应,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之后,孩子的胃口好了,个头长高了,精神状态更加朝气蓬勃了。同时,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还让孩子们结交到了更多的朋友,使他们的性格更加活泼开朗,学生的学习效率明显提高,学生的意志品质也得到磨砺。
      五是学校体育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今天上午我们现场观看了三个学校的活动,刚才五个单位又从不同角度和层面给大家介绍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经验和做法,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是近几年工作的积累,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是我们下阶段深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还有的学校克服体育场地狭小等困难,千方百计让孩子们充分动起来,在小操场上做出了大文章。如宜宾市一中的跑操,已经坚持了几年,收到了很好成效;宜宾市三中的体育节,学生参加面达到100%,充分调动了学生运动积极性;市商职校丰富的体育课外活动小组,为学生们搭建了良好的课外发展平台…,这些典型例子说明了一个道理:只要肯动脑筋,就肯定有办法;只要你想运动,就肯定能找到地方,条件不是决定因素,思路和决心才是决定因素。
      六是中小学生体育竞技水平得到迅速提升。我市参加省运动会奖牌总数中,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学生摘取的,我局和市三中、市一中等多个学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省运会突出贡献单位。在每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我市获奖率均在全省前列,三中女篮、一中男篮是全省的冠军队,三中女篮参加全国比赛进入了前五名,省教厅还安排三中女篮到台湾进行体育交流活动。

          七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同志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意识淡薄,全面发展的观念不牢固,德智体美四育位置摆得不正确,重智育、轻德育、轻体育、轻美育,“健康第一”思想不牢,没有把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摆上工作突出日程,重视不够,抓的不好,成效不明显。二是体育课时不足、质量不高。中央7号文件和教育部明确规定,体育课时小学低年级4节、小学高年级和初中3节、高中2节,现在部分学校仍实行3节2节1节,少安排1节体育课现象较为普遍。开齐上足体育课这是基本要求。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不严格执行中央7号文件精神,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同志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体育课被挤占挪用现象也经常发生。上体育课不规范、质量不高、放羊式教学。三是每天一小时校园活动没有完全落实。教育部规定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要组织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做到,普遍是分散的没有组织的学生自由活动,没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体体育锻炼。部分学校大课间活动形式单一,项目单调,不能激发学生的体育激情;个别学校甚至搞学生分年级轮流大课间活动,没保证学生每天都全员参与大课间活动。四是学生近视率呈上升趋势。由于课业负担过重,写字姿势不正确、用眼习惯不好,做眼保健操敷衍了事,加上电视、网络视觉冲击,中小学生近视上升,有不少班级儿童全部都是戴眼镜的,令人担忧。五是开展体育活动的条件没能得到保障。体育教师数量不够,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结构性缺编突出,语数外等考试科学科超编,而体音美缺编。个别体育教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体育设备设施不能适应体育活动要求,舍不得花钱买体育器材。财政保障的公用经费中本来就包括了体育活动的经费,在实际执行中公用经费支出不合理、不正确,学生体育活动经费没有得到保障。六是评价导向还要完善。体育教师的工作得不到正确肯定、体育工作地位不高,体育教师获奖机会不多。在对区县和学校考核评估中,体育的分量不够。中考体育评价单一,不能很好组织学生坚持平时体育锻炼。在初中升高中总分中,体育的比重偏弱,成都、绵阳、泸州等市已占50分,省政府发文规定从今年开始占40分。国家要求体艺“2+1”项目即每个学生要有2项体育技能,1门艺术特长,这方面差距还较大。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切记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首先从主观上查找原因,研究办法、增添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下决心加以解决、狠抓落实。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请大家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七点:

          一要明确目标。中央7号文件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体能素质明显提高”。现在已经快到中央提出的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更要反思工作中的不足,要对照上级的要求,重新调整工作目标,完善机制,防止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切实完成中央确定的工作目标,首先要严格执行好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按教育部规定,体育课时为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在2012年春期起,必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任何单位、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要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

          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要将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放到全局去思考、部署、安排,因材施教、因地制宜;要把帮助学生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每所学校开展一项特色的体育活动作为当前每所学校必须解决的问题,要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终身锻炼的意识进而达到“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目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小学以快乐体育为主,突出娱乐性;中学以发展体能为主,突出趣味竞技性的课外体育活动格局。

          二要保障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措施,做到机构、人员、时间、经费、设施和场地、考核评比六落实。当前要特别重视解决教师学科性缺编、体育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各区县在每年新进教师中,要拿出专门指标补充体育艺术教师。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学校多解难题、多办实事,要深入分析学校体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制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瓶颈问题。在学校硬件建设项目和小硬件添置时,都要优先考虑学校体育场地、体育设施、体育器材问题,满足学生体育运动的需求。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中,用于体育艺术活动的经费应占有合理的比例,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挤占、挪用体育艺术场所和设施。市教育局将安排体育专项经费,用于体育设施器材和大型体育活动的“以奖代补”。区、县也要相应建立体育专项资金,用于体育器材、大型体育活动补助。

          三要完善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从组织领导、科学管理、评价考核、条件保障等方面对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制订具体方案,确保落到实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学校在每学期初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布本学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在校园内要建立长期公告栏,公告内容要包含每天活动时段安排、各班的活动内容和责任老师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学校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和咨询。对家长和社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或整改。

          四要科学推进。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五结合:即体育活动与季节变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规定项目与自选项目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要随季节变化科学安排课外体育活动内容,要充分利用市区、社区的文化宫、青年少年宫、体育活动中心(场、馆)、社区广场等校外体育资源,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外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延伸;要以区县为单位确定规定项目,由学校根据学生和班级特点确定自选项目。无论是大课间活动,还是各种体育竞赛和表演,要倡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全员参与,以此增进师生的和谐关系。

          在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内容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课间活动要从单一的课间操形式变为丰富的大课间形式;活动项目要从单一的集体性项目变为个性化和集体性项目相结合的活动;运动会要从单一的竞技比赛变为竞技比赛与全员参与的展示性活动相结合的形式。

          五要强化宣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大力宣传“健康第一”的思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重要性,宣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典型和成效,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六要督导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体育督导评估考核机制,要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认识高度,要从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出发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有效开展。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中小学的体育工作列入督导计划,依法组织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把督导重点放在体育课时、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上,督导报告要向全社会公布,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状况,特别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要积极探索体育教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考试评价制度,要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在增强青少年体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导向作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要由体育课平时成绩、大课间活动和下午集体体育锻炼成绩、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个人体育技能成绩、体质健康检测结果成绩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按20%、20%、40%、10%、10%比例计入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进一步完善高考和中考体育尖子生加分考核、选拔等政策和制度,激励更多的中小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七要表彰激励。要建立和完善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局长和校长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应的责任。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学校和校长个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体育工作“一票否决”。

          在开展体育艺术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监管,既要加强活动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普及活动安全知识,消除体育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又要防止因噎废食,因害怕出现活动安全事故而削弱体育艺术活动的倾向,要做到在活动中不出现人为过失事故,把不可预计的意外事故降到最低点,建立体育活动风险化解机制。
         同志们,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既是一项常规工作任务,又是一项长久工作任务,更是一项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任务,我们要面对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振奋精神,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大力提高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水平,让学生在校园里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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