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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一块地两“身份” 昔日婆媳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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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7 2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原标题:[昔日婆媳起纠纷 只因一地两“身份”]

    “我把地租给别人种,他们要撵人家;我要在地里点包谷,他们不准;现在,他们又想在地上修房子,太霸道了……”13日,在筠连县沐爱镇金塘村5组“大宅屋基”(小地名),说起自己与昔日公婆的土地纷争,让52岁的刘汉芬情绪激动。刘汉芬实在想不通,明明在写有自己名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划清了四界的土地,为何两位古稀老人还是要苦苦相逼?


    诉说:

    “他们不让我种地”


    13日中午,刚下过雨,“大宅屋基”附近的土地都湿漉漉的。地里荒着,没有庄稼。“今年2月,我想在地里点包谷,两个老人喊我出钱。我就给了他们860元。可是,收了钱以后,两个老人还是不让我种地。这是啥道理?”刘汉芬说,去年,她想把这些土地租给别人种,也被两个老人挡住了,“3月,两个老人说要在这些地上修房子,我当然不准!”


    刘汉芬所指的“地”,是指在她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划分了四界,承包总面积为1.5亩的土地。1982年,刘汉芬从筠连县武德乡嫁到沐爱镇金塘村5组赵家。丈夫赵代兵在一所学校教书,因此,刘汉芬公公赵世超和婆婆李启珍就将分家后要给大儿子赵代兵一家的土地,写成了刘汉芬的名。2002年,刘汉芬和赵代兵离婚。这以后,刘汉芬单独居住。


    2009年,村里办理土地证时,刘汉芬得到了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写明了承包地包括“大窝头门口”、“大坨屋基门口”、“大坨屋基”、“半白田”4块宗地,并标明了东西南北四界,面积为1.5亩。


    多年来,与两位老人为了土地发生争执时,刘汉芬都固执地认为只有自己才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然两位老人经常说他们也有,但刘汉芬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不以为然。


    3月2日,沐爱镇政府和村上、组上的工作人员前来调解,赵世超和李启珍从家中拿出了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让刘汉芬很吃惊。“同样的土地,咋个可能有两个证?”刘汉芬更想不通了。


    13日,记者想联系两位老人,但两位老人的家大门紧锁。老人的侄孙媳妇告诉记者,两位老人于12日出门走亲戚还没回来,其电话也无法接通。  


    调解:

    集中地块解难题


    筠连县沐爱镇政府副镇长周季介绍,关于赵世超和李启珍老人与刘汉芬的土地纠纷,由来已久。“村上已为他们调解过5次,3月初,镇上派出了包括我在内的几名工作人员参与协调,并前往金塘村5组赵家进行了现场调解。”周季说,刘汉芬还是不太接受调解结果。


    至于刘汉芬质疑的土地有两本证件的问题,周季从档案柜中调出了两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给记者查看。一份证件的承包土地人名字是刘汉芬,承包地面积是1.5亩;另外一份证件的承包土地人名字是赵世超,承包地面积是7.5亩。“证件办了以后,赵世超就放在家里,后来遗忘了,最近才找到。”周季称,“赵世超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十多年前,一大家人商议将土地分成两份耕种,一份归刘汉芬,一份归除她之外的家中其他人。”


    两本证件上有几块宗地的名称有所重复,周季解释,这是当初村赵家所有人协议时,并没有细化每份宗地里刘汉芬所划土地的具体位置。同时,宗地面积太小,也无法划分。因此,镇上村上在调解时,建议赵世超划出一块比较集中的地块给刘汉芬耕种,但刘汉芬并不接受。


    周季表示,刘汉芬和两位老人的纷争,其实是沟通不够造成的。镇上和村上还将就此事进一步协调双方,力争和解。(禁止外链晚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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