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17年,心系苗乡甘当百姓守护神。 原标题:[一位基层法官的一天]
7月11日一大早,禁止外链筠连县人民法院落木柔法庭副庭长王绍举开始忙碌起来。因昨晚加班制作裁判文书,王绍举脸上有稍许倦意。 上午,王绍举和其他法官一起来到了苗族乡,在苗族村民家中开庭审理一起村民纠纷案件。经过前期阅卷和庭前准备,案件按时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原被告情绪很激动,王绍举一边认真倾听双方的说法一边思考,最终发现双方当事人不仅仅需要的是一个明确是非的判决,更加期待的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经过王绍举的努力双方同意案件进行调解处理,但对赔偿数额却很难达成一致,被告在法庭上大吵大嚷。 王绍举见状一边稳定被告情绪,一边耐心地阐明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事前已通过走访了解,比较详细地了解了案情,在做调解时王绍举有理有据,合理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2300元。 开完庭,已是上午11点多了。王绍举又忙着到另一个村上去送达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王绍举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还专门到被告家中了解其家庭情况及案情反馈情况。
回到法庭已是下午1点多,匆匆吃过午饭,王绍举又开始了下午的工作。他陆续接待了几位村民咨询赡养、离婚、民间借贷等问题,并向他们详细解释了起诉应达到的条件和程序。随后,王绍举又忙着外出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前往车辆扣押管理处时,他与被告及暂放车辆人员联系,梳理双方意见。
庭审中,针对原告的车辆撞坏被告房屋后被扣押,而被扣押车辆即将超过审车时间,被告被损坏房屋未得赔偿的事实,为减少原告因车辆无法年检造成的损失,王绍举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切入点,平衡利益得失,使当事人乐于接受调解。
通过4个来回反复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搓和,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即支付被告赔偿款后顺利把车辆顺利开走。 忙完这些,天也快黑了,他才有时间休息一会儿,这就是基层法官普通的一天。
17年来,王绍举一直辛勤耕耘在川南山区最偏远的基层法庭,他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法律,被评为了“全省调解能手”。17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奉献,诠释了一个基层法官心系桑梓,情怀百姓,守护和谐的无悔人生。(李玲 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