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近日,筠连法院沐爱法庭从快调解三件矿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艾某、张某、朱某均系筠连县某煤矿的职工,三人先后在工作时受伤,在医疗终结、评定工伤等级后,于2014年1月先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煤矿不服仲裁裁决,依法诉至沐爱法庭。承办法官鉴于三案的特殊情况,决定三案同日调解。在调解时,煤矿方与工人争议的焦点是: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是否过长。
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讲解劳动、工伤、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双方的实际困难和权利义务,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共同协商,圆满解决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经承办法官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后,煤矿方与三名工人达成解除劳动关系,分别赔偿艾某、张某各项损失42000元(当庭分别支付16000元),赔偿朱某各项损失68500元(当庭支付18000元),三案余款均于2014年10月17日前付清。至此,三案件快速成功调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宜宾新闻网 李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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