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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机抽取检测中,两个警示墩混凝土强度不合格,埋置钢筋用直径12毫米螺纹钢4根和6根,取代原设计的直径14毫米螺纹钢8根,不符合设计要求,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针对腾达镇斯栗小学村道警示墩质量安全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责成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对施工单位作出处罚,要求施工单位对已浇筑的警示墩全部予以挖除重建;严格配料、钢筋规格和数量作业要求;严防偷工减料,返工过程须邀请腾达镇、斯栗村代表监督,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目前,施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同时,县交通局启动村道公路及安全设施建设质量大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在建工程质量,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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