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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最高法首次视频提讯在筠连两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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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3 22: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img]禁止外链[/img]
    远程提讯。(图据光明网法院频道)

    禁止外链新闻网12月3日讯(王兴 记者 刘希蒂)通过远程视频提讯,既能确保法院“当面”查清案情,又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复核工作效率。12月3日,禁止外链新闻网记者从筠连县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两名看押在筠连的死刑犯进行了视频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通过视频远程提讯在筠连的两名被告人。

    布置方案:

    提讯前两级法院对系统联合调试

    禁止外链市筠连县地处偏远山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为了查清案情,对看押于偏远山区的被告人,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工作采用远程视频提讯方式进行。

    据了解,杀害妻子和继子的被告人胡某,以及故意杀害他人的被告人白某(二人均看押于筠连县看守所)经四川省禁止外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二审判决后,进入死刑复核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对两名被告人进行提讯。

    筠连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与筠连法院取得联系后,筠连县法院与禁止外链市中院对远程视频系统进行了联合调试,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安排布置。安保方面则启动了紧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提讯方案,加大警力确保此次视频提讯工作万无一失。


    [img]禁止外链[/img]
    远程视频,最高法院可“当面”提讯被告。(图据法制网)

    远程视频:

    最高法院“当面”提讯两被告人

    11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被告人胡某和被告人白某分别进行了远程提讯。在视频会议室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刑事审判庭法官,分别与被告人胡某和白某通过大屏幕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了核实。

    整个提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实施同步传输,实现了北京与筠连的“面对面”提讯。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的支持下,整个提讯过程视频传输顺畅,提讯环节有序进行。据介绍,当日对两名被告人的视频提讯时间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整个复核工作顺利完成。

    筠连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通过视频远程提讯在筠连的被告人。此举既是对筠连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审判流程公开的一次新尝试,开启了筠连法院信息化应用在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新篇章。



    [img]禁止外链[/img]

    [img]禁止外链[/img]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已于2006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的规定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见附件),一律予以废止。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已经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依法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下列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几类现行犯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1980年3月18日)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的几项通知》(发布日期:1981年6月11日)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83年9月7日)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1年6月6日)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3年8月18日)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3月19日)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7年6月23日)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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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22 16: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昆明
    依法治国在山旮旯头约有体现了,但愿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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