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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2015年普通高考 本月26日起即可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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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19 09: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德阳

    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本月26日至29日进行,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2015年高考报名按2014年的规定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这是(16)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的,市招办副主任赖光林还向记者介绍了今年报名工作中考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


    报名时


    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据赖光林介绍,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户籍等信息的依据。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须在2015年1月6日至16日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并签名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赖光林说,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23日前通过网上缴纳,根据规定,每人130元,未缴费的其报名无效。


    随迁子女


    可在就读地报名


    据了解,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赖光林提醒,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4年12月25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在外就读或务工的宜宾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宜报名考试。


    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考生


    需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赖光林介绍,我市筠连县、屏山县、珙县、兴文县4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在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户籍在兴文县、屏山县、珙县、筠连县四个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在外就读学生,可于2015年1月10日、11日(周六、周日)回户籍所在地招办进行信息确认。”赖光林提醒,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考生需要带上户口本和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宜宾市外就读的考生,还需要带学校开具的高中应届证明材料。(来源 宜宾日报 记者 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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