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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报料] 寻物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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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20 21: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寻物启事
    20141220日上午11:14分本人进入大家乐超市买菜,选菜时,随手把一部红米note移动4G增强版象牙白手机放在菜架上,手机用的是玫瑰红色的手机套。在菜区购菜的除了售货员就是我们几个买菜购物的人,短短几十秒希望拿走我手机的朋友把我的手机完好无缺的还给我?我将给你手机同等价钱的感谢费,手机上有我的QQ,你联系我的QQ,或者打我手机上的任一个人的电话他们都会联系我。(我需要手机,求你把它卖给我,你的手机被这样牵走了你也会难过的,感同身受吧朋友,愿天寒地冻的冬天,你的一丝人意会为你的人生添彩)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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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21 00: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估计悬,没有多好心的人了,可以去调监控赛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1 08: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监控里在门口出现的每张脸我都有记录了,只要在大街上看着一个我就要问一个,我爱不释手的手机,我有重要资料,对他来说一无是用,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无论怎样,你放心这个贼婆娘或者是贼娃子他一定能被我找到,他(她)不归还我手机,我每天都有时间来找他(她)。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1 08: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宜宾
    短短一分钟手机就被你“顺手牵走”。如果你是一个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的人,有那么一点良知,请你打我手机上名字叫小萌萌的电话号码或者是手机上的QQ号码。(手机上的资料对你来说毫无意义,对我来说很重要,你拿去也卖不了几个钱,如果你需要钱,酬金可以商量的,手机上的东西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一定会保密的,你相信我酬金真的可以商量,你也可以通过你信得过的中间人联系我。你不完璧归赵,我每天都会说你这种人不得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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