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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万象] 宜宾19岁小伙为参军除纹身 殒命“歪”美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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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29 10: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刘志慧看到,手术台上的弟弟刘小军身体发抖,手脚不停抽搐,但手术并未停止……

    看到刘小军翻白眼、嘴唇变紫,感觉事态严重的手术医生丁钱安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为了洗掉胸前的纹身参军,刘小军在姐姐的安排下走进了四川宜宾(禁止外链)某美容院,实施激光祛除纹身手术。然而,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刘小军19岁的生命却戛然而止……事后调查得知,这家美容院未取得从事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手术医生丁钱安属非法行医。

    2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丁钱安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回乡祛除纹身 美容院称40分钟搞定

    2014年,宜宾县凤仪乡人刘小军准备报名参军,担心胸前有一处纹身会导致无法通过征兵体检,在家人的催促下,2014年7月13日,刘小军从成都回到宜宾,打算洗掉纹身。

    晚上8点,刘小军一下火车,就被姐姐刘志慧带往了某美容院。原来,刘志慧到正规医院询问,医生称祛除纹身须通过4次手术,每次花费8000元。而在几天前,刘志慧逛街时收到一张宜宾某美容院的宣传单,该美容院老板丁钱安称,激光祛除纹身手术只需40分钟,并能一次性祛除、不留疤痕。因为考虑到在医院做4次手术时间太长、花费太贵,而刘小军报名参军的时间又要到了,刘志慧选择了在美容院进行祛除纹身手术。

    店老板丁钱安看了刘小军的纹身后表示2300元就可以做,只要40分钟就好。随后,刘小军和丁钱安签订了《一次性祛除纹身签约书》。

    签订祛除协议 打麻药2小时后殒命

    丁钱安安排徒弟小廖协助,在刘小军纹身处注射麻醉药利多卡因,一共注射了5支。刘志慧发现弟弟身上的针眼处有血迹渗出来,她提醒丁钱安,“是不是跟没做皮试有关?”丁钱安告诉她用的是进口麻醉药,不需要做皮试。

    “这时我出门接了个电话,闻到了皮肤被烧焦的味道。”刘志慧说。刚开始进行激光祛除纹身手术,刘小军就因为吃不消喊痛。丁钱安又给刘小军注射了一支麻醉药后继续进行手术,5分钟后,刘小军身体出现了不适。返回手术室的刘志慧看到,刘小军身体发抖,手脚不停抽搐,但手术并未停止。

    “我又问丁钱安是不是过敏,丁回答说没得事,可能是因为没吃饭的原因。”刘志慧说。她马上把蛋糕喂给弟弟,刘小军艰难地张嘴咬了一口,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大声喊了一句:“走,姐姐,我们不做了!”丁钱安不得不中断了手术。

    离开手术室后,刘小军坐在美容院大厅的沙发上,手脚不停地抖动,翻白眼,嘴唇变紫,感觉事态严重的丁钱安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来后,刘小军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晚11时,医生宣布刘小军死亡。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诊断刘小军的死亡原因系“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

    非法行医致死 美容院老板获刑八年半

    2014年7月14日上午,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翠屏区工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某美容院进行调查取证。

    经调查,宜宾某美容院既未取得从事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施行不良文饰修复术的丁钱安也无相关资质,属于非法行医。当日,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对该美容院进行了查封。

    警方对死者进行尸检,确定刘小军死亡原因系“利多卡因中毒死亡”。丁钱安于15日自首,并赔偿被害人亲属26万元。

    2014年11月5日,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丁钱安犯非法行医罪。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钱安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案发后,丁钱安自动归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丁钱安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四川法制报 李玲 彭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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