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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禁止外链[/img] | 民警查获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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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艺洁 宜宾日报记者 田琴 文/图
近日,江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电话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豪、周某明、罗某强。目前,3名被告人已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7至10余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个电话被骗3万多
“妈妈,我昨晚上帮人提包,不晓得里面装了白粉,结果车子被公安查了,我们两个都抓起去了,‘所长’说有钱就能出去,你快想想办法救我。” 2014年7月3日清晨6时,家住江安县桐梓镇的农民熊大姐接到在广东打工的“女儿”的电话,声音很沙哑。
听到女儿被抓,熊大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一个自称派出所“所长”的男子又接过电话说:“阿姨,你女儿哭了一夜,声音都沙哑了,想救她就拿3.4万元,我帮你‘疏通关系’,如果中午11点前钱不能到账,监狱就会来人把你女儿领走。”
熊大姐顿时慌了神,赶紧锁好门到亲戚朋友家借钱。很快熊大姐便筹齐了钱,并在11点前把钱汇到开户地为广东省东莞长安镇,户名为陈某某的账号。
汇款结束后,熊大姐突然想到要打电话和“女儿”核实下,于是她用凌晨接的电话号码拨打回去,但怎么也打不通,这时熊大姐又拨打了女儿以前的手机号码,才知道受骗了,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诈骗团伙半年作案10起
接到报案后,江安县公安局将该案与2014年3月至8月江安县各乡镇陆续发生的10起电话被骗案进行梳理、串并,发现这些案子系同一诈骗团伙作案,在江安境内涉案金额就高达40余万。
江安县公安局抽调了刑侦大队和网监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经过多次研究分析案情,总结出案件的共同特点:与受害人接触的人都是江安本地口音;犯罪嫌疑人打电话,使用的电话号码都在广东省;这伙人骗到钱之后,都是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取款;银行嫌疑账户开户名:陈某某、魏某、邓某某,且几张银行卡之间有转账交易记录。
专案组成员初步确认,该诈骗团伙作案地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且团伙内有会说江安口音或者江安籍的犯罪嫌疑人。得出以上结论后,专案组成员立即决定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蹲点开展案侦工作。
银行户主牵出嫌疑犯
民警到达广东省后,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决定先查实犯罪分子的取款点,通过调取银行交易明细,结合取款的监控视频,办案人员兴奋地发现江安发生的十多起案子的汇款都是由同一个人实施的取款。
再次深入调查,银行开户户主涉嫌人员魏某的信息和行踪浮出水面,2014年8月27日晚,专案组民警将正在网吧上网的涉嫌人员魏某抓获,排除其使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参与作案可能性,但魏某称与取款视频中的嫌疑人通过朋友罗某强介绍认识,有过几次接触。
罗某强系江安籍人,且与周某明、周某豪二人联系密切,生活轨迹大致一致,通过调取监控和照片比对,确定取款嫌疑人即为周某明,以周某豪、罗某强、周某明为组合的电话诈骗团伙浮出水面,2014年8月27日嫌疑人周某明、周某豪落网,在逃的罗某强也于2014年8月28日投案自首。
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经过40多天的抓捕,江安县系列电信诈骗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民警查获作案工具奥迪车1辆、苹果一体机1台、手机智能卡30张、各类银行卡10张、手机5部、涉案金额约100万元。
经查,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方法是通过中介购买到3个人的身份信息,并在银行开设账户,他们作案的对象基本上是江安县和南充市附近的人,3人在黑市购买不同的电话卡,冒充受害人的亲人和朋友,并随机抽打电话,作案时间大部分在凌晨4点到清晨7点,受害人刚从睡梦中醒来还处于迷糊状态,拨打电话时,常两人配合,一人叙说,一人强化另一人所述内容,使受害人强化相信程度,在恐慌失措中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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