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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珙县男子刘某因腹胀难忍住院检查,6天后出院时,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怀孕3个月”。出院时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有医疗组长和主管医生两级签字确认。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宜宾市卫计委医政处正在调查此事。医政处工作人员认为,出现这类离谱事情,说明医院在多个环节上存在漏洞。
昨天下午6点,医院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医生杨某处理意见如下:1.个人写出书面捡查,全院通报批评,并向患者道歉;2.违反医学证明书写制度、符合一级安全预警,分别处罚二千元和一千元;3.停处方权与手术权一个月;4.以此为鉴,全院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排查。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日报记者 阮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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