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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州焦点] 筠连县2015年推进环境兴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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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23 1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筠连县2015年推进环境兴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环兴办《2015年推进环境兴市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环兴办发﹝2015〕9号)精神,深入推进环境兴县战略,切实服务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我县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12456”发展战略部署,以加快发展为主体,以环境建设为前提,以提高效能为核心,以转变作风为保障,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形式,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实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力帮助企业克难攻坚,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三大问题。
    1.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问题。
    (1)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行政许可部门许可设立的咨询、代理、评估、签证、经纪、监理、培训、担保等市场中介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认证、仲裁、检验检测、工程咨询等从事市场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法律服务机构三个类别涉企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掌握各个中介机构的具体经营范围、收费标准等基本情况。二是启动“中介超市”建设。明确制定“中介超市”运行方案,启动“中介超市”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限时办结、信誉评价等工作机制。三是公开服务信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督促中介机构公开执业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流程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四是严格监管。按“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约束中介机构依法经营;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与所属市场中介机构的人员、职能、财产、办公场所“四分开”;严肃查处主管部门、机关干部职工为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或帮助中介机构招揽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效能办(县环兴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委编办、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县级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
    (2)规范行业协会,学会管理。一是规范运行。在去年清理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业协会、学会运行,督促其公开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监管。开展行业协会、学会收费监督检查,严查行业协会、学会强制收取费用、强迫交易、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违规经营等行为,防止增加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业务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
    (3)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现场勘查、联合审批运行机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并联审批机制的建立。加强涉企政务公开,督促直面企业的股室和窗口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提高办事质量,改进股务态度。查处通报一批程序繁琐、验收环节过多、主管部门“压件不办”“久拖不决”的涉企行政事项的反面典型。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6月20日。
    2.切实解决企业“负担重”问题。
    (1)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除安全生产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执法检查和税务稽查、治安刑事案件可先检查后备案外,其他需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开展检查的活动,须事先报县减负办备案。县减负办负责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含上级派驻部门)年度涉企检查备案情况汇总并报县环兴办。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执法检查的,按“警示提醒”和“通报批评”相关规定处理。
    牵头单位:县减负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
    (2)深化涉企收费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对商业银行、广电系统涉企收费检查,督促落实治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价格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求,全面规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或不予审批。国家和省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减负办、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杜绝“钓鱼执法”“养鱼执法”“以罚代管”,下达罚设指标、重罚款轻服务等现象,多帮扶、少处罚,解决企业“接受处罚多”问题;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尊重企业意愿,杜绝对企业投资意向、生产规模,市场拓展、出国考察、展示展销等下硬指标、硬任务,解决企业“摊派任务多”问题;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难企业,依靠职能制造麻烦、检查验收故意找茬等吃拿卡要行为,解决企业“隐性支出多”问题。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负担调查机制,深入掌握企业负担情况,并按季度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报县环兴办。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效能办(县环兴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
    (4)强化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非法阻工、强迫交易等刁难企业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杜绝国家机关、村(社区)、组向企业拉赞助、要办公经费、要安全保护费等行为。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和特困职工举报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县公安局要全面掌握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情况并及时解决,建立台账并将情况汇总报县环兴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要督促解决,建立台账汇总情况后报县环兴办。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
    3.切实解决企业“寻求帮助难”的问题。
    (1)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问题清单制度》。县减负办每两个月收集工业企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乡(镇)限时办理,每半年通报一次办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减负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2)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涉企优惠政策。把国家、省公布取消、免征、停收和合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等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3)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各部门6月20日前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深入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千方百计为企业协调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二)建立完善三大机制。
    1.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问题及政府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的直接通道,对纳入服务直通车范围的企业,明确联系领导并直接协调解决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快建设筠连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集中为企业办实事、办成事、办快事。
    3.建立企业评价服务机制。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纳入全县企业评价对象,科学设置评价内容,提交企业民主测评,县环境兴县领导小组对企业满意的部门、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企业意见大、满意率低的单位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5年9月2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2015年推进环境兴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环兴办将同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县效能办就专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其纳入环境兴县绩效考核内容之一,由牵头部门根据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评定考核成绩。同时,县环兴办将组织企业家代表对政府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倒逼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企业发展。

    (三)强化效能问责。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是2015年环境兴县重点工作之一,各责任单位务必抓实抓到位。对工作开展走过场、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形,县环兴办将严格按照《筠连县环境兴县警示提醒和通报批评暂行办法》进行办理。
    附件
    筠连县2015年推进环境兴县战略
    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甘华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伍永富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郭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先虎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      员:兰  湘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贵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张  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劲松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  毅  县民政局局长
               胡殿华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章权  县司法局局长
               段  毅  县财政局局长
               肖志刚  县审计局局长
               邓立筠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徐世银  县工商局局长
               许银峰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石永莉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唐  智  县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曹卫东  县地税局局长
               兰  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筠连县推进环境兴县战略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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