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近段时期以来,关于“打车难”、出租车“份子钱”调整、专车合法化等社会热点问题议论重重,此次交通部制定了哪些法律规定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干货帮你快速了解!
打车难”问题如何破:出租车规模将总量调控动态调整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7万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从业人员261.8万人,2014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然而,“打车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指导意见》提出: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时,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运力规模总量及其具体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出租车将分类管理:分巡游出租车及网约车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专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专车”入行要求:驾驶员需3年以上驾龄
交通部此次规定,网约车(俗称专车)驾驶人应是在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3年以上驾龄,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驾驶员应经考核合格,取得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
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私家车不得接入专车平台,拼车、顺风车或将成历史。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且有期限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份子钱分配:应协商确定并公开
针对出租汽车“份钱”问题,《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各行业协会与出租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鼓励拼车:但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交通部指出,拼车对于方便公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节能减排、缓解“打车难”等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在英美等发达国家,拼车出行较为普遍。交通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拼车出行。但拼车暴露出的运输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车以共享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等突出问题,侵害了乘客和合法运营车辆的权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亟需进行规范。
拼车属于新生事物,需要继续系统研究、深入探讨,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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