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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观点] 莫让来电显示费再糊涂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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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12 11: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宜宾

    包括提网速、降网费在内的基础电信服务是目前国内各大电信运营商必须要捋顺的关键问题。而作为比这更基础的电信服务,来电显示依然要在成本并未公示的情况下收取费用,显然不合情理。

     “手机来电显示”是指手机被呼叫时,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据报道,各地运营商不仅从未披露“来电显示费”的成本依据,而且收费标准不一。与此同时,“来电显示”收费却不一定保真。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

     客观而言,作为我国市场已经放开的一种商品或服务价格,各种电信资费价格的高低、以何种方式收取、以哪些名目收取,只要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都是相关电信运营商的自由和权利,我等也应当尊重他们作为市场主体拥有和行使这些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按电信业内专家说,随着技术的发展,提供这项服务基本已经没有什么成本,即使有也是一点点基本可以忽落不计;而且按照一般理解,这项服务应该是运营商们目前提供移动电话等服务最基本的服务内容,就如同饭店招来顾客消费需要提供碗筷、桌椅,不能单独收碗筷和桌椅使用费一样。而按照国际惯例,国外电信运营商一般也是不收来电显示费的,来电显示是默认基本服务,而国内电信运营商收取的“来电显示费”,既不与国际惯例接轨,成本依据也从未披露。

     同时,就其收费提供的服务质量来看,也可以说是质价不符的“半拉子”服务,如诈骗改号事件中,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篡改的110等特殊号码打电话诈骗群众,但地方的电信服务商却疏于管理,不符合《消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应不应连带负赔偿客户损失,也是一个问题。

     目前,“互联网+”已经被国家确立为促进经济、社会等稳定发展战略的一个主要抓手,包括提网速、降网费在内的基础电信服务是目前国内各大电信运营商必须要捋顺的关键问题。而作为比这更基础的电信服务,来电显示依然要在成本并未公示的情况下收取费用,而且还是为数不菲的固定费用,也与国家促发展、优环境的努力方向格格不入。

     电信运营商应该倾听这些声音。而更重要的是,作为物价、工商等市场价格等秩序的监管部门,也应切实负起有效优化市场秩序的责任,从公正定价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这一收费及时予以成本核算,莫让电话“来电显示费”这一笔账再糊涂收下去了。作者:鞠实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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