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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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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乐山
2015年11月18日,在宜宾市筠连县法院,判处去年筠连县蒿坝镇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凶手陈仕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1月2日中午12时40分,筠连县蒿坝镇发生入室盗窃案转抢劫杀人案,我的母亲年仅49岁,被入室盗贼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残忍杀害。事发当日恰逢蒿坝镇赶集,凶手趁乱进入我家进行偷窃,我的母亲在做饭阿姨的提醒下上楼与凶手碰个正着,当发现我母亲胸前背的包里还有今天的营业款,更起歹心,实施抢劫,并用尖刀对其脖子连捅数刀,刀刀致命,我母亲挣扎着爬到窗口呼救却只能往外喷出一口鲜血。凶手看到随后而来的我的父亲,双手持刀向他直线冲来,企图杀死他,被他躲开并夺走尖刀后趁机提起客厅的椅子向后砸去,夺门而出并推倒尾随而来的我的外婆——一位70岁的老人,致使老人差点晕死过去。
我的父亲与众人将逃跑的罪犯围堵抓住时,凶手更是威胁放话众人,说要弄死他们。我的父亲和众人把凶手扭送派出所回家途中听说杀死人了,回家看到一路鲜血染满走廊和栏杆,我的母亲倒在血泊中已经气绝身亡,脸上、脖子上、手上刀痕累累,颈动脉、气管被尖刀割破,双手被刀刃绞烂,深刻见骨,死不瞑目。法医鉴定鲜血已经流干。原本和睦美满幸福的家庭瞬间破碎!更何况是我们眼睁睁看到她惨死在面前,却无力救助。对于我们广大群众,不严惩杀人凶手,受害人死不瞑目,受害人家属怨愤难消,社会民愤难平,正义难伸,不利于社会安定。今天,终于让我们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社会是不允许此类穷凶恶极的坏人苟活于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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