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新帖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junlian114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筠连热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36|回复: 0

    [摆龙门阵] 女儿用父亲社保卡替母买药报销1万 被判诈骗 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0 18: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INNA
                                                    
      据《绍兴日报》报道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1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首例冒用社保卡案。
      75岁的邹某家住诸暨市暨阳街道,丈夫老周今年80岁,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长期住院治疗。两个女儿都在萧山居住,2011年,邹某夫妇也搬到萧山。

      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

      起初,因诸暨的社保卡不能在萧山使用,周某每次拿着父亲老周的社保卡,去诸暨市中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的门诊配药。后来,萧山也能用诸暨的社保卡了,邹某便让周某在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门诊配药。

      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

      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1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筠连热线 蜀ICP备11008580号-4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蜀ICP备11008580号-4

    川公网安备 51152702000010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