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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观点] 全面推进终结“黑户”历史,各地该尽快拿出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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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4 13: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总量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的重大问题。11月21日,公安部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会议的主题之一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

      户口和权益密切联系,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福利待遇,实际上都是以户籍为前提的。毫不夸张地说,“黑户”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如果没有户口,小的时候不能上公立幼儿园,甚至连防疫针都无法打;成年之后无法结婚参加不了社保;因为没有户口,“死了都可能没人知道你是谁!”

      于“黑户”个体而言,因为享受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待遇,生活在最底层的“黑户”因为种种不公常常“自酿”悲剧。权益不能保障,饱受不公的“黑户”被迫被推向了社会对立面;于社会整体而言,户籍制度的一大功能是准确掌握人口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而“黑户”的长期存在,造成人口底数不清,不仅影响高层决策,也会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无论是基于个体权益还是社会文明而言,“黑户”都应该成为历史。何况,按照相关法规,黑户问题本不应该存在。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这一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而且,早在1988年,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就联合下文,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问题在于,黑户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的最大根源,恰恰在于现实中的户籍管理与计生管理捆绑搭车。大量“黑户”的产生正是源自地方政府部门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与户籍强行绑定而造成的。

      无论如何,将一个人从刚出生就隔绝在整个社会组织之外,这样的“惩罚”都不应存在文明社会。庆幸的是,之于终结“黑户”问题,各地也在践行破冰之举。比如,今年2月,山东省实行了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提出决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4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执行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落户的新政,这些举措引起巨大轰动,一些“黑户”家庭甚至发起了“我要去南昌”的政策建议活动;就在上个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如有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终结“黑户”问题,挤牙膏式的单兵突进已经跟不上现阶段人口管理的需要。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意味着中国的人口管理必须跟得上已经快速变化的人口结构。而如果缺少了这1300多万黑户,中国的少子化程度、老龄化程度会更加严重。好在,此次公安部高层会议,已经明确“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的工作思路,并形成了一个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口问题的意见。”

      全面推进终结“黑户”历史,各地也该尽快拿出时间表了。那些曾经“黑户”的人们,再也不能像影子一般活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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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13: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成都
    宜宾推进“户籍改革” 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为消除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宜宾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调整、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并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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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一个户口本,却承载了不寻常的重量。(资料图)
    《意见》还未进入实施阶段
      “租房的人也可在当地落户了吗?”1月7日,通过相关报道了解到宜宾户籍改革信息的市民刘先生来到辖区派出所,想将自己户籍迁移到翠屏区,但户籍室工作人员告诉户籍在江安县的刘先生,目前,“租房入户”还未进入实施阶段,刘先生可选择落户单位所在地或购房入户。
      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意见》已通过宜宾市政府下发至各区县,但尚未进入执行阶段。相关工作人员称,《意见》的内容还需经过各区县政府落实至执行部门,且需要一定前期准备时间,所以目前城区租房者还无法进行“租房入户”等操作,《居住证》也还无法办理。
    “户籍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
      随着宜宾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曾经的户籍制度已不太适应新情况需要,早在2003年,四川省政府就已提出了户籍改革的意愿,其后不断有相关政策推行,户籍管理正在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本次宜宾出台的《意见》,是按照国务院、四川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至上而下”的一次较大幅度调整。
      《意见》中明确,宜宾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实行居住证的意义,就是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称“居民”。
      《意见》提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即“租房者可入户”。
      《意见》还提到“进一步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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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种类等信息不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有所不同。(图据新华网)
    本轮“户籍改革”旨在保障人口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宜宾城乡人员流动频繁,城乡割裂的二元化户籍制度弊端日益显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增强城镇对区域人口的吸附力,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流动和民生改善,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称,农村要完善产权制度,要“完全尊重农民意愿”,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将被纳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纳入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将被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民将被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记者 程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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