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新闻网讯(陈炯)近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来到镇舟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哭诉自己的悲痛遭遇。原来老人名叫张某,现年75岁,家住镇舟镇前进村。张某共生育了3个子女。年轻时自己与老伴含辛茹苦将子女养大成家后,与老伴在老房屋居住生活,老伴去世后,留下年迈多病的张某,2个女儿出嫁后,儿子儿媳妇对其不履行赡养义务,从而发生纠纷,导致张某生活艰难、孤独无助。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均未得到有效处理。
镇舟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深入张某儿子所在村社,对张某儿子儿媳分别进行走访调查,对本案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得知其儿子白天在当地煤厂上班,拒绝参与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便通过电话了解其真实想法,并耐心细致的为其讲解赡养老人的重要性,最终劝其回家参与调解。经了解,儿子儿媳认为老人倚老卖老,总是觉得赡养做得不够,多次上门争吵;而老人张某则认为儿子儿媳没有孝心,未履行赡养义务,还破口大骂甚至有要动手打人的架势。于是,双方矛盾逐渐激化,谁也不退让。
针对此种情况,调解人员再次深入走访调查找到矛盾的根源:一是儿子儿媳对老人的赡养属口头协议,但具体赡养费用等未做详细说明;二是老人总是摆着一副老姿态的样子,应予以说服教育。找到“病因”后的工作人员,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对症下药拟定出调解方案:一是晓之以法理,告知儿子儿媳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动之以亲情,尊老敬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作为子女应尽可能的让老人幸福安度晚年。三是对老人张某进行思想教育,应做一个知理、懂理、受人尊敬的老人,多为自己的子女考虑,尽量减轻子女负担。通过法律和道德亲情的双面规劝,逐渐使儿子儿媳和父亲回心转意,最终达成调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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